适用对象
- 年度销售总额达到3,000,000 里拉(TRY)的公司:自次年7月1日起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 在线销售(通过自有网站或电商平台)的公司,以及从事房地产或机动车业务的公司:年销售额达到500,000 里拉即须使用
- 希望在适用任何门槛之前、从首张发票起就使用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的新设公司
- 收到土耳其税务局(GİB)书面通知、被要求加入系统的公司
服务内容
- 根据贵公司的销售额和经营活动,核查是否须使用电子发票以及自何时起须使用
- 就开通途径提供建议:土耳其税务局自有的电子单据门户(GİB Portal),或经土耳其税务局授权的特别集成服务商(özel entegratör)
- 准备并一并提交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的开通登记
- 需要使用贵公司自有印章时,协调办理财务电子印章(Mali Mühür,另一项附加服务)
- 指导贵公司员工查询买方是否为已登记的电子发票用户,从而确定应开具哪种发票
- 与您一起核对最初开具的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
公司已告别纸质发票
自2026年1月1日起,即使公司尚未登记使用电子存档发票系统,也必须通过土耳其税务局(GİB)的电子单据门户(GİB Portal)或经授权的特别集成服务商(özel entegratör),以电子存档发票的形式开具每一张发票。无论发票金额大小均须如此,仅保留公告中规定的少数例外情形。
这一规定由第573号总公告引入。此后的一项修订将适用时间推迟至2027年1月1日,但仅限于按简易计税法(basit usul)纳税的经营者和采用经营收支账簿制(işletme hesabı)记账的经营者——公司按资产负债表制记账,不在推迟之列。
实际上,从贵公司的首笔销售开始,开票就是电子化的。真正需要确定的是:采用哪种途径,以及电子发票何时对贵公司成为强制要求。
电子发票还是电子存档发票:开哪种、何时开
卖方和买方都是已登记的电子发票用户时,双方之间的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是电子发票。开给未登记买方的发票为电子存档发票,贵公司以电子方式保存自己的副本。土耳其税务局公布最新的已登记用户名单,贵公司员工可在开票前逐一核查买方。
年度销售额达到3,000,000 里拉(TRY)时,自次年7月1日起必须使用电子发票。如果贵公司2026年的销售额达到这一水平,则须自2027年7月1日起使用电子发票。在线销售者以及房地产或机动车业务的门槛为500,000 里拉。低于上述门槛的公司可以自愿加入——提前加入意味着一次设置到位,而不必在年中切换。
自有印章还是集成服务商的印章
公司以财务电子印章为其电子单据签章。财务电子印章是一种电子证书,对公司的作用相当于电子签名对个人的作用。如果通过特别集成服务商开票,土耳其税务局的规定允许以集成服务商自己的印章为贵公司的发票签章。公司须有一名经理(Müdür,相当于董事)为土耳其公民,或为持有土耳其外国人身份号码(以9开头,例如在办理居留许可时取得)的外籍人士,才能申请自有的财务电子印章。
电子账簿(e-Defter)是另一回事。自2025年1月1日起,每家公司都必须以电子账簿形式设置日记账和总账,并以财务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签署。因此,我们把印章、电子发票和电子账簿作为一套设置统一规划,而不是三个各自独立的项目。
罚款与记录保存
在须开具电子发票的情况下,每一张纸质发票都会被分别处罚,而且受罚的不仅是卖方,接受该发票的企业买方同样受罚。因此,土耳其的企业客户自身也有理由坚持要求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须在整个保存期内以电子方式保存。如果我们同时通过代理记账与纳税申报服务为贵公司记账,我们自主开发的软件会定期检查贵公司的电子发票,发现需要关注的事项时会告知您。如有疑问,欢迎通过联系页面用中文或英文与我们联系。
办理流程
- 01
核查
我们查看贵公司的销售额、销售渠道和经营活动,告诉您电子发票是否已属强制、自何日起强制,或者自愿加入是否合适。
- 02
选择途径
GİB Portal 以网页界面提供基本功能。如果希望发票直接从会计软件或 ERP 系统生成,通常选择特别集成服务商。
- 03
财务电子印章
如贵公司须以自有印章为电子单据签章,我们会同时订购印章,以免拖慢开通登记。
- 04
开通登记
我们通过您选定的途径,一并提交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的开通登记。
- 05
首批发票
我们与您一起核对最初的几张发票:买方信息、增值税(KDV)项目,以及电子发票与电子存档发票之间的选择。
您需提供
- 公司商号、税号及主管税务局(如由我们记账,我们已掌握这些信息)
- 本年度迄今的销售额及预计全年销售总额
- 销售方式:在线或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出口、房地产或车辆
- 负责开具发票人员的姓名和电子邮箱
- 公司的财务电子印章(如已有)
- 如选择特别集成服务商,须同意其服务条款(订阅事宜由贵公司与集成服务商直接约定)
常见问题
新设公司是否从开业首日起就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并非自动适用。少数行业无论销售额多少都必须加入,例如持证酒店和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除此之外,公司年度销售额达到3,000,000 里拉(在线销售者以及房地产或机动车业务为500,000 里拉)后,自次年7月1日起必须使用电子发票。不过,自2026年1月1日起,除少数例外情形外,公司发票无论如何都必须以电子方式开具:未使用电子发票的公司,通过 GİB Portal 或集成服务商开具电子存档发票。
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有什么区别?
电子发票在双方均为已登记电子发票用户的企业之间开具。开给其他任何对象的发票——无论是未登记的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电子存档发票,买方可以选择接收纸质或电子版本。加入电子发票系统的公司,也必须同时加入电子存档发票系统。
我们需要自己的财务电子印章吗?
原则上,公司以自有的财务电子印章为其电子单据签章。如果使用特别集成服务商,土耳其税务局的规定允许改用集成服务商的印章为贵公司的电子单据签章。但电子账簿仍须以财务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签署,因此我们会将两者一并规划。
我们向中国出口,这会有什么影响吗?
贵公司一旦登记为电子发票用户,货物出口发票也必须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并遵循土耳其税务局发布的电子发票海关指南。
如果开具纸质发票会怎样?
在须开具电子发票的情况下开具纸质发票,将依据《税收程序法》第353条按每张发票分别处罚,卖方和接受该发票的企业买方都会受罚。2026年的罚款为每张发票金额的10%;一个日历年度内首次查出时,每张发票最低17,000 里拉(此后再次查出适用更高的最低额);发票罚款总额每个日历年度以17,000,000 里拉为上限。
发票需要保存多久?
土耳其《商法典》要求商业账簿和单据保存10年;《税收程序法》规定为5年。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以电子方式保存。
来源
- 土耳其税务局(GİB):《税收程序法》第509号总公告合并文本(2026年)
- 土耳其税务局(GİB):关于须使用电子发票和电子存档发票的纳税人的公告(2023年6月26日)
- 《税收程序法》第573号总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不论金额均须开具电子存档发票),土耳其《官方公报》2024年11月12日,第32720期
- 《税收程序法》第589号总公告,土耳其《官方公报》2025年12月31日,第33124期(第5号增刊)
- 《税收程序法》第588号总公告(2026年罚款金额),土耳其《官方公报》2025年12月31日,第33124期(第5号增刊)
- 电子账簿第5号总公告,土耳其《官方公报》2024年11月8日,第32716期
- 土耳其《商法典》(第6102号)第82条
- 《税收程序法》(第213号)第177条、第253条和第353条